注:1、学员报名缴费后留意短信通知,也可以通过“报名管理”查询;
2、两个工作日内开通学习帐号。



1、鉴定估价师(助理/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
(3)大专以上毕业生,工作2年以上;
2、鉴定估价师(师级/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
(3)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。
3、鉴定估价师(高级/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规定标准培训学时数;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




助理/四级 | 师级/三级 | 高级/二级 | |
统一价格 | 980 | 1480 | 1680 |
实际收取 | 780 | 1280 | 1480 |

